谁受数字电池护照影响?
自 2027 年 2 月 18 日起在欧盟市场投放 EV 电池、LMT 电池(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滑板车)以及容量超过 2 kWh 的工业电池的制造商、进口商和投放者——无论企业规模大小。
电池护照义务自何时起适用?
自 2027 年 2 月 18 日起。自该截止日期起,每一块受影响的电池只有在依据法规(欧盟)2023/1542 配备数字电池护照和二维码后,方可在欧盟市场投放。
SLI 电池和便携式电池是否受影响?
SLI 电池和便携式电池在第一阶段不纳入数字电池护照范围。但法规的其他义务——符合性、标识、回收与收集——仍适用于它们。
没有电池护照会怎样?
没有合规护照,电池自截止日期起便不得投放市场——实际上等同于在整个欧盟范围内被禁止销售。此外还可能面临罚款和市场监管措施。
电池护照必须包含哪些数据?
依据附件 XIII 约 90 项强制性数据点——包括电芯化学、容量、碳足迹、再生材料含量和拆解信息,并按面向公众、正当利益和主管机关三个访问级别进行结构化。
附件 X 的尽职调查义务是否适用于每家企业?
否。供应链尽职调查义务自 2027 年 8 月 18 日起适用,且仅适用于年营业额超过 4000 万欧元的企业(隶属于更大集团的情形也计入)。电池护照义务本身则没有营业额门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