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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池护照术语表

法规文本、招标文件和供应商沟通中会遇到的术语,用简短的话解释清楚,不靠其他行话来回绕。

53 条术语
必填字段数据

特定电池类别在特定截止日期必须具备的信息项。某字段是否必填取决于类别、日期以及是否适用豁免。

拆解说明生命周期

面向回收商和维修方的电池安全拆解说明。它属于废弃物处理运营者可在护照中查看的信息。

电池管理系统(BMS)技术

监控单体电压、温度、电流和荷电状态的电子系统。它为护照提供反映电池当前状态的数值,例如健康状态和荷电状态。

电池护照法规

针对每一块电池的电子记录,可通过产品上的二维码访问。自 2027 年 2 月 18 日起,动力电池、轻型交通工具电池以及容量超过 2 kWh 的工业电池必须具备。

电池化学体系技术

电池单体活性材料的组合,通常以 NMC、LFP、NCA 或 LTO 等缩写表示。它决定能量密度、使用寿命、安全特性和原材料需求。

电池类别法规

法规定义了五个类别:便携式电池、起动电池(SLI)、轻型交通工具电池、电动汽车电池和工业电池。只有后三类需要电池护照,工业电池则限于容量超过 2 kWh 的情形。

动力电池法规

专为驱动 M、N 或 O 类车辆而设计的电池。自 2027 年起需要护照,与容量无关。

二次利用生命周期

将电池用于另一种用途,例如把退役的车辆电池用作固定式储能。经再利用的电池会获得新的护照,并对应新的责任方。

二维码标识

电池上通向护照的机读码。它必须持久附着,并且无需登录、应用或付费即可解析。

负极技术

电池单体的负极。在锂离子电池中通常为石墨,有时含硅。负极材料属于护照中材料组成的记录内容。

附件 X法规

列出四种原材料(钴、天然石墨、锂、镍)和十五类风险,供应链尽职调查义务即以此为依据。

附件 XIII法规

欧盟电池法规的附件,规定电池护照必须包含哪些信息以及谁可以查看。它区分向公众开放的信息、面向公告机构与市场监管机构的信息,以及面向废弃物处理运营者的信息。

公告机构角色

由成员国指定的独立合格评定机构。在尽职调查方面,它负责核查经济经营者的相关流程。

关键原材料数据

对欧盟具有经济重要性同时又存在供应风险的原材料。在电池领域主要是钴、锂、天然石墨和镍。

哈希链数据

一串校验值序列,其中每一个都包含前一个的取值。若旧版本事后被修改,之后的校验值将全部无法对上,篡改即暴露无遗。

荷电状态(SoC)技术

电池当前电量占其可用容量的百分比。与健康状态不同,它是一个瞬时值。

回收生命周期

从废弃电池中回收材料。法规对回收工艺规定了效率指标,并对个别金属规定了回收率。

健康状态(SoH)技术

电池剩余容量相对于全新状态的比值。该数值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电池是继续使用、再利用还是回收。

截止日期 2027 年 2 月 18 日法规

自该日起,受影响的电池不得在无护照的情况下投放市场。以投放市场之日为准,而非生产之日。

解析器标识

将扫描到的标识解析为对应护照页面的服务。它同时决定向特定查看者展示数据的哪一部分。

尽职调查法规

识别并降低原材料供应链风险的义务。适用于净营业额达到 4000 万欧元的经济经营者;适用时间已推迟至 2027 年 8 月 18 日。

进口商角色

将来自第三国的电池投放欧盟市场的主体。若以自己的名称或商标投放,则依据第 44 条视为制造商,并承担制造商的义务,包括护照义务。

经济经营者角色

制造商、授权代表、进口商、分销商、履约服务提供者和再利用方的统称。将电池投放市场者对其护照负责。

欧盟登记系统法规

集中登记电池护照标识的机构。它并不存储护照内容,而是指向这些内容。

欧盟符合性声明法规

经济经营者据以声明电池满足全部适用要求的文件。它是加贴 CE 标志的前提,并属于护照内容。

轻型交通工具(LMT)法规

低于 L 类车辆的带轮电驱动交通工具,如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滑板车和电动载货自行车。其电池自 2027 年起需要护照。

审计记录数据

关于谁在何时更改了哪项内容的完整记录。结合哈希链即可证明事后没有任何记录被删除。

生命周期评估(LCA)数据

涵盖产品各阶段环境影响的评估方法:原材料、生产、分销和生命周期终结。它是护照中碳数据的基础。

生命周期终结生命周期

电池成为废弃物的状态。一旦完成回收,护照即告终结:仅保留标识、时间以及可能存在的后继护照。

生态设计法规(ESPR)法规

欧盟关于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的法规,为电池之外的数字产品护照建立框架。

市场监管机构角色

负责检查已投放市场产品是否符合欧盟要求的国家机构。它也可以查看电池护照的非公开部分。

数据点数据

欧盟委员会已将附件 XIII 的要求转化为 71 项具体信息的清单。由于附件本身使用的是概括性表述,该清单是任何落地实施的实际依据。

数据空间数据

企业在其中交换数据而无需交由中心方保管的联合体。每个参与方保留对自身数据的主权,并逐次决定是否授予访问权限。

数字产品护照(DPP)法规

欧盟通过生态设计法规为越来越多产品组引入的产品级记录的统称。电池护照是首个强制性案例,并成为后续案例的范本。

碳足迹数据

按法规第 7 条确定的、以每千瓦时总能量吞吐量计的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量。该义务对不同类别在不同时间生效,并以规定计算方法的授权法案为前提。

投放市场法规

首次在欧盟市场上提供某一电池。该时间点决定适用哪些义务,其中包括是否必须具备电池护照。

完整性数据

数据自记录以来未被更改的属性。法规第 78 条要求确保护照数据的真实性、可靠性和完整性,但未规定具体方法。

唯一产品标识(UPI)标识

护照在未来欧盟登记系统中所使用的标识。它被设计为有长度上限的网址,因此过长的标识无法在此使用。

性能等级数据

依据碳足迹对电池进行的分级。它使不同型号之间可比,而无需查看绝对数值。

序列号标识

在同一型号内唯一标识单个产品的编号。正是它把型号记录变成针对这一块电池的护照。

序列化标识

基于共享的型号模板,为每一个单件生成各自的护照和二维码。在数千件的规模下,这才是真正的工作量所在。

循环寿命技术

电池在达到规定剩余容量之前可完成的完整充放电次数。属于护照中的性能与耐久性信息之一。

遥测技术

设备在运行中自动传输的测量值。对电池护照而言,即来自电池管理系统、用于保持当前状态最新的数值。

再利用生命周期

将电池改造用于其最初设计用途之外的过程。实施者对再利用后的电池被视为制造商。

再生材料含量数据

从废弃电池或生产废料中回收的钴、锂、镍和铅的比例。依据第 8 条,申报义务与最低比例各有其适用日期。

正极技术

电池单体的正极。其材料(如 NMC、LFP 或 NCA)决定能量密度、使用寿命和原材料需求,因而也决定护照中的大部分内容。

制造商角色

制造电池或委托制造,并以自己的名称或商标进行销售的主体。即使使用服务商的软件,制造商仍对电池护照负责。

专业访问角色

面向回收商、市场监管机构和公告机构的护照非公开部分访问权限。需逐个批准,且每一次调取都会被记录。

Catena-X数据

汽车行业用于企业间交换供应链与产品数据的数据空间。它不能替代电池护照,而是获取护照所需数据的一种可行途径。

CE 标志法规

制造商声明电池符合欧盟要求。根据法规第 20 条,这是投放市场的前提条件。

DIN DKE SPEC 99100数据

将电池护照要求转化为具体数据字段的德国规范。它长期是可获得的最精确工作依据;目前以欧盟委员会的数据点清单为准。

GS1 Digital Link标识

将产品标识写入网址的规则,使二维码既能被人读取也能被扫描设备识别。对电池护照而言,会组合 GTIN(应用标识符 01)与序列号(21)。

GTIN标识

全球贸易项目代码,产品型号在全球范围内唯一的商品编号。在 GS1 Digital Link 中采用 14 位写法,较短的形式会在左侧补零。

以上解释仅为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以法规(EU)2023/1542 的正文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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