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池护照术语表
法规文本、招标文件和供应商沟通中会遇到的术语,用简短的话解释清楚,不靠其他行话来回绕。
- 电池护照法规
针对每一块电池的电子记录,可通过产品上的二维码访问。自 2027 年 2 月 18 日起,动力电池、轻型交通工具电池以及容量超过 2 kWh 的工业电池必须具备。
- 电池类别法规
法规定义了五个类别:便携式电池、起动电池(SLI)、轻型交通工具电池、电动汽车电池和工业电池。只有后三类需要电池护照,工业电池则限于容量超过 2 kWh 的情形。
- 二维码标识
电池上通向护照的机读码。它必须持久附着,并且无需登录、应用或付费即可解析。
- 附件 XIII法规
欧盟电池法规的附件,规定电池护照必须包含哪些信息以及谁可以查看。它区分向公众开放的信息、面向公告机构与市场监管机构的信息,以及面向废弃物处理运营者的信息。
- 荷电状态(SoC)技术
电池当前电量占其可用容量的百分比。与健康状态不同,它是一个瞬时值。
- 健康状态(SoH)技术
电池剩余容量相对于全新状态的比值。该数值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电池是继续使用、再利用还是回收。
- 欧盟登记系统法规
集中登记电池护照标识的机构。它并不存储护照内容,而是指向这些内容。
- 生命周期评估(LCA)数据
涵盖产品各阶段环境影响的评估方法:原材料、生产、分销和生命周期终结。它是护照中未来碳数据的基础。
另见:碳足迹- 生态设计法规(ESPR)法规
欧盟关于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的法规,为电池之外的数字产品护照建立框架。
另见:数字产品护照(DPP)- 数据点数据
欧盟委员会已将附件 XIII 的要求转化为 71 项具体信息的清单(2026 年 8 月 15 日第 2.0 版)。由于附件本身使用的是概括性表述,该清单是任何落地实施的实际依据。截至 2027 年 2 月 18 日,其中 EV 电池须填 47 项、LMT 电池 50 项、工业电池 32 项。
- 数据空间数据
企业在其中交换数据而无需交由中心方保管的联合体。每个参与方保留对自身数据的主权,并逐次决定是否授予访问权限。
另见:Catena-X- 数字产品护照(DPP)法规
欧盟通过生态设计法规为越来越多产品组引入的产品级记录的统称。电池护照是首个强制性案例,并成为后续案例的范本。
- 碳足迹数据
按法规第 7 条确定的、以每千瓦时总能量吞吐量计的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量。目前该申报对任何类别均不适用:它以规定计算方法的授权法案为前提,而该法案尚未通过。根据欧盟委员会的数据点清单,2027 年 2 月时尚无需填写。
- 投放市场法规
首次在欧盟市场上提供某一电池。该时间点决定适用哪些义务,其中包括是否必须具备电池护照。
- 唯一产品标识(UPI)标识
护照在未来欧盟登记系统中所使用的标识。它被设计为有长度上限的网址,因此过长的标识无法在此使用。
- 性能等级数据
依据碳足迹对电池进行的分级。它使不同型号之间可比,而无需查看绝对数值。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等级;它们要在碳足迹申报之后才会出台,而碳足迹申报本身尚未适用。
另见:碳足迹- 遥测技术
设备在运行中自动传输的测量值。对电池护照而言,即来自电池管理系统、用于保持当前状态最新的数值。
- 再生材料含量数据
从废弃电池或生产废料中回收的钴、锂、镍和铅的比例。依据第 8 条,自 2028 年 8 月 18 日起须记录该比例;自 2031 年 8 月 18 日起适用最低比例(钴 16 %、锂 6 %、镍 6 %、铅 85 %)。2027 年 2 月时,护照中尚无需填写。
- DIN DKE SPEC 99100数据
DIN 与 DKE 发布的非强制性技术规范,将电池护照要求转化为具体数据属性,并为每个属性划定访问级别:公开、合法利益、主管机关。它不是强制字段的来源;强制字段以欧盟委员会的数据点清单为准(71 项,2026 年 8 月 15 日第 2.0 版)。作为数据结构、字段定义与访问级别的参考,它仍然有用。
- GS1 Digital Link标识
将产品标识写入网址的规则,使二维码既能被人读取也能被扫描设备识别。对电池护照而言,会组合 GTIN(应用标识符 01)与序列号(21)。
- GTIN标识
全球贸易项目代码,产品型号在全球范围内唯一的商品编号。在 GS1 Digital Link 中采用 14 位写法,较短的形式会在左侧补零。
以上解释仅为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以法规(EU)2023/1542 的正文为准。